刑法修正案

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“其他严重情节”研究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罪状和入罪条件的修改,对于本罪的定罪量刑产生了全方位影响。原有的“销售金额数额较大”的单一数额评价标准被修改为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”的双重评价标准,如何准确理解刑事立法意旨,在司法

销售 商标 商品 法益 刑法修正案 2025-10-09 15:00  5